2016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考试精华:处罚年限总结
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4761 更新时间:2016-03-14
英杰小编搜集整理了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考试涉及的知识点:处罚年限总结分享给大家,希望可以帮助大家复习,顺利通过2016年考试。
处罚年限总结
1、药品广告
(1)1年内不受理该品种广告审批申请
A.违反本法有关药品广告的管理规定的,依照《广告法》处罚(工商),并由发给广告批准文号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撤销广告批准文号,一年内不受理该品种的广告审批申请。(药品管理法,P60,92条)
B.篡改经批准的药品广告内容进行虚假宣传;(药品广告审查办法,P249,20条)
C.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药品广告的(未成功);(药品广告审查办法,P249,22条)
(2)3年内不受理该品种广告审批申请
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药品广告,取得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药品广告审查办法,P249,23条)
2、骗取有关许可证、药品批准证明文件
(1)1年内不受理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申请批准证明文件的(未成功);(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P204,41条)
(2)5年内不受理
A.提供虚假证明、申报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三个许可证或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药品管理法,P60,83条)
B.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申请批准证明文件,已取得批准证明文件的,撤销其批准证明文件。(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P204,41条)
责任编辑:mj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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